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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越號”救援資料圖 |
人民網7月8日訊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監查院5-6月投入50余名監查人員,針對安全行政部、海洋水產部、海洋警察廳、韓國船級社,展開“‘世越號’沉沒事故應對實態”監查,并于8日發表了中期監查結果。監查結果顯示,從“世越號”的引進、運行,到事故后的應對,政府各機構存有玩忽職守、腐敗等各種情況。
韓國國會國政調查特別委員會和韓國檢方的調查目前均處在進行過程中,當天發表的監查院監查結果是事故發生84天以來首個政府機構調查結果。監查結果顯示,“世越號”客輪所屬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在合同中改變載貨重量和搭載人員總數,仁川港灣廳接受該合同并予以批準,韓國船級社未切實履行檢驗工作,海警對“世越號”運行管理規定的審查不合理,這些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
此外,事故發生后,海警救助應對措施不力導致船舶內乘客多次錯過獲救機會,珍島海上交通管制中心(VTS)工作懈怠導致救助“黃金時間”一去不返,海警在事故初期未考慮現場情況和移動手段而一味下達出動命令,導致現場應對不力。
根據該調查結果,監查院已向檢方提出對11名涉嫌受賄等腐敗行為的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并考慮要求相關部門對海洋水產部、海警、安全行政部等多個部門的40余名相關人員采取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