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4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國務總理李完九24日主持召開國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反貪法案《金英蘭法》。由此,該法案相關議程僅剩下獲得總統批準的最后步驟。
據報道,《金英蘭法》是韓國前國民權益委員會委員長金英蘭于2012年提出的法案,全稱為《關于禁止接受不正當請托和財物的法律制定案》。在獲得韓國總統批準后,該法案預計會于本月26日至27日頒布,經過1年6個月的寬限期,明年10月正式施行。
本月3日,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金英蘭法》。根據法案,若公務人員、媒體、私立學校和幼兒園從業人員、私立學校所屬財團理事長和理事及其配偶收受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608元)以上財物,不管該行為是否與其職務有關,都將受到刑事處罰。
但有觀點認為,該法案中“公務人員若發現其配偶收受財物,必須向有關機關申報”的條款類似“株連罪”,涉嫌違憲。對此,該法案提案人、前國民權益委員會委員長金英蘭本月10日表示,她不認為這違反憲法。
金英蘭指出,此前有民調結果顯示,69.8%的韓國民眾支持《金英蘭法》適用對象包括媒體和私立學校從業人員,因此不能認為國會通過該法案是“過度立法”或認為該法案違反了比例原則。
她說,韓國民間的腐敗現象也很嚴重,除了根除公務人員的貪腐現象,還要把改革范圍擴大到企業、媒體、金融、社會團體等民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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