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5月12日報道,今后,男性公務員與女性公務員一樣,可申請為期三年的育兒休假。此規定對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議事員、商議員來說是件好事。
韓國人事革新處和行政自治部12日發表聲明,稱已實施國家公務員法修正案和地方公務員法修正案。修正案規定,公務員的育兒休假對象與民間一致,男性公務員的育兒休假時間與女性相同。
公務員的育兒休假對象由“八歲以下及小學二年級以下”變更為“八歲以下或小學二年級以下”。
男性公務員的育兒休假時間由一年延長為與女性相同的三年。
韓國政府指出,雖然一直以來女性公務員可以為每個子女申請三年的育兒休假,但男性公務員只能申請一年,這就給女性造成了就業中斷和性別差別化對待的影響。
除此之外,本修正案規定,因拯救他人生命而負傷或遇難的議事員、商議員的遺屬(配偶與子女),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以國家有功者標準加分。
加分和分數的具體內容將根據總統令決定。加分從最早公布實施該法的公務員考試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