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5月24日報道,韓國失蹤超過30年以上的兒童有264名,父母為找回孩子失去了健康,傾盡了家產。
5月25日是國際失蹤兒童日。1979年5月25日美國紐約州一名叫EtanPatz的少年在上學途中失蹤,由此引發了市民對政府無力處置越來越多兒童失蹤案的不滿,并最終促使里根政府在1983年宣布5月25日為兒童失蹤日。而且即將到來的5月31日是韓國“失蹤兒童保護和支援的相關法律”制訂滿10周年的日子。法律制定后,為了使孩子盡早被找回,也制訂了“指紋和照片登記制度”和“亞當代碼”等制度。即使這樣現在我們身邊還是有父母因為失去孩子而承受著痛苦。
雖然失去孩子只是一瞬間的事,但給家庭造成的傷痛卻是無窮無盡的。這就是長期失蹤兒童的現狀。24日根據警察局的資料,截止到本月22日,韓國失蹤兒童有751名。警察局把失蹤申報后超過48小時還沒能找回的失蹤兒童分類為長期失蹤兒童。從長期失蹤兒童的失蹤時間來看,失蹤不超過1年的只有246名,大部分的失蹤兒童都失蹤超過1年。
其中失蹤1年~10年未滿的有71名,10年~20年未滿的有91名,20年~30年未滿的有97名,30年~40年未滿的有156名,失蹤40年以上的兒童達到90名。
長期失蹤事件會給失去孩子的家庭今后的生活的各個方面帶來致命的影響。
很多家長由于失去孩子產生的罪責感,而產生了精神上和肉體上的疾病。由于失去孩子的遺憾,相當一部分的父母都患像憂郁癥這樣的精神疾病,還有一部分家長由于失去孩子,過度飲酒和抽煙,身體健康也每況愈下。
5月20日下午第9屆“失蹤兒童日”活動在首爾光化門廣場舉行。許多市民來到光化門廣場,廣場上掛著“希望失蹤的孩子能夠平安歸來”的橫幅。
很多父母都是放下工作自費去尋找孩子,這樣一來他們還面臨著經濟方面的困難,最后還會面臨離婚的危機。
根據研究結果,長期失蹤的兒童父母中有43%的父母曾在孩子失蹤后在本地和外地尋找過孩子。根據2009年的一項研究結果每尋找1名長期失蹤的兒童,要花費約5億7千萬左右的韓元。但父母們無論年紀多大,都不會放棄找回孩子。
雖然需要努力尋找長期失蹤兒童,給失蹤兒童的父母一些支援也是很必要的。
尋找失蹤兒童協會的徐基元(音譯)代表說道:“很多父母在失去孩子后傾盡所有家產尋找孩子,最終變得一無所有。一些父母在失去經濟保障后選擇離婚,或者是無法照顧自己,身體狀況越來越差?!?/p>
徐代表指責說道:“雖然眼下最需要的是能夠盡快找回孩子的措施,但也應該增加給失去孩子們的父母克服心理痛苦的心理治療費和生活費上的支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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