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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離失所的緬甸難民 (網絡圖片) |
韓國政府將接納30余名停留在泰國難民營的緬甸難民,并為他們在韓國定居提供幫助。
據韓國法務部21日消息,該部門目前正對停留在泰國緬甸接壤地區難民營的難民進行審查,下月將進行面試。
這是韓國在難民法中引入“難民安置”這一概念以后首次實行相關制度。根據規定,聯合國難民署向韓國推薦希望前往韓國的海外難民,韓國經過審查后將予以接納。
這一制度目前在美國、澳洲等28個國家實行,韓國將成為繼日本之后第二個實行該制度的亞洲地區國家。
韓國政府上月從聯合國難民署收到了安置對象推薦名單,目前正在進行資料和身份調查。下月韓國政府將派遣職員前往當地難民營進行面試和體檢。
最終安置對象將于今年12月抵達韓國。入境難民將被認可為難民,并獲得居住簽證(F-2)。
難民在入境后的6-12個月內將在出入境外國人支援中心接受韓語、就業等相關教育,安置地區將在教育結束后指定。
法務部表示,緬甸地區與韓國文化背景相似,韓國國內也已形成了緬甸人社區,有利于難民融入社會,而伊斯蘭教徒較多的少數民族地區難民將不被接受。
韓國法務部相關人士表示,“從今年起到2017年,每年都將示范性地接納以家庭為單位的難民30人左右,對結果進行觀察后將決定是否繼續推進這一制度”。
?。ㄞD載自韓國亞洲經濟中文網 http://china.ajunew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