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案例】
1)“給我好好治療”……急診室40多歲施暴者被處罰金600萬韓元
據韓聯社15日報道,早前自稱因為沒有受到妥善治療,就涉嫌在急診室對醫生和護士施暴的42歲男性被起訴。仁川地方法院富川支院刑事法官宣布,對因涉嫌違反應急醫療相關法律以及涉嫌傷害等被起訴的的A某罰款600萬元韓幣。
今年3月4日晚上10點左右,A某在富川一家醫院的急診室里推搡辱罵護士并對前來阻攔的醫生采取勒脖子等暴行,造成醫務人員受傷。被打醫生稱頸部疼痛,需要2周才能治愈。
韓國一起患者打醫務人員事件,網絡資料圖片
據調查,當晚A某和受傷的女友一起來到急診室,他認為護士沒有認真給他們治療,于是大怒進而在急診室撒野。
法庭15日表示,“被告人此前數次因暴力犯罪被罰,卻不自重再次犯罪”,但同時“考慮到其積極反省認錯以及和被害者進行協商”,做出了上述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