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領域成新法試金石
據韓國媒體《首爾新聞》報道,“樸元淳法”自去年8月提出后,稅務部門的5級公務員A某收受賄賂案成為該法的“試金石”。
首爾市公布的相關材料顯示,去年10月,首爾某稅務機關的5級公務員A(56歲)在其下班后收受了某企業30萬韓元的賄賂,當時A正負責調查該企業稅金的案子,之后該事情遭到揭發舉報。
今年1月,首爾監查機關接收了此案,并進行了全面的調查。盡管A某起初強力否認收受禮金的事實,但行賄企業的職員卻主動交待了A某接受禮金又于5日后退還的行賄經過。于是,首爾市監查機關經過調查取證后,建議對于A某給予嚴厲懲戒(解職或罷免),目前A某已處于暫停職務狀態。
近日,首爾市人事委員會將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如何對涉案的A某進行處罰的問題。
韓國媒體認為,盡管當前對于此案處理的贊成與反對的聲音都有,但是此案是首爾市頒布“樸元淳法”后的首例案件,在處理上將會正確體現“樸元淳法”的反腐意志,這對于公務員來說,多少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推動公務員清廉革新
“樸元淳法”正式對外宣布后,將擔任首爾市審查團團長的任東國接受韓國媒體采訪時表示:“首爾市公布的公職社會革新對策,充分反映了首爾市對于貪污腐敗行為絕不姑息遷就的決心。只有公務員公正廉潔,才符合市民對公務員的評判標準。希望我們此次行動能夠為其他政府機關起到示范作用。同時,也希望首爾市的公職社會革新對策方案能夠為韓國的政治環境帶來蝴蝶效應?!?/p>
韓國FACT TV分析認為,首爾市實施的公務員請托登記制度將起到較好的預防效果,因為該登記制度的存在,公務員在接受請托時,出于忌憚心理,就會自然拒絕請托;相反,被請托人也會考慮到如果向公務員請托,很有可能會留下請托記錄,也會主動減少請托行為。
韓國《文化日報》此前也曾發表文章稱,當“金英蘭反腐法案”仍處于國會議員積極討論修改之中時,首爾市卻在禁止不當請托及防止公務員利害沖突方面做出強力舉措,而且“樸元淳法”的適用范圍已擴大到首爾市管轄的18個政府投資、持股單位,國會就此向首爾市取經學習。
該媒體認為,“樸元淳法”積極推動了韓國公務員清廉革新事業的發展,將會為韓國的公職社會帶來較大變化。首爾市也將得到市民的積極肯定。
但是,韓國《東亞日報》報道認為,“樸元淳法”對于高級公務員的財產審查,采取自發自愿接受審查的原則,而且,對于退休公務員活動的在線指導制度也缺乏強制性,其效果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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