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財物超100萬韓元 公務員將被無條件罷免
20多年前剛考上政府公務員時,金先生主要負責打擊夜間占路的大排檔和擾民的商販,薪水只有3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620元)。如今,他告訴韓國《京仁日報》,自己雖然收入高了許多,但除去房屋貸款、小區物業費和子女的課外補習費,每月也所剩無幾。
據韓聯社報道,在薪水待遇方面,韓國公務員平均月收入不到4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2萬元),是一般民營企業職工的84%左右,遠不及三星、現代、LG等大公司。
此外,身為國家的公職人員,韓國公務員還要承擔“危難時刻以身作則”的國家義務。2009年,為應對經濟不景氣,韓國政府決定凍結公務員2009年的基本工資和一切加班費補貼。
更令人吃驚的是,韓國對公務員廉潔自律、禁止其以權謀私或消極怠工的要求非常高,公務員行為稍不檢點就可能丟掉這個工作穩定、保障齊備的“鐵飯碗”。
9月13日,韓國政府人事革新處宣布,從9月底開始,對利用職務之便收受100萬韓元以上財物或招待的公務員,實施無條件罷免或解職。如果是公務員主動索賄,即使金額不滿100萬韓元,也可予以罷免。如果被罷免和解職,其后5年和3年間不得被任用為公務員,年金和退休金也會相應減少。
與這個新規定有異曲同工之妙的,是今年3月3日由韓國國會表決通過的反貪法案“金英蘭法”。這項由前國民權益委員會委員長金英蘭于2012年提出的《關于禁止接受不正當請托和財務的法律制定案》,旨在根除公務人員的貪污腐敗行為。
據韓國《朝鮮日報》報道,按照“金英蘭法”規定,政府公務人員、媒體、私立學校和幼兒園從業人員及其配偶,若收受100萬韓元以上財物,或在一年內從同一人處累計收受超過3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65萬元)財物,可能被判3年有期徒刑或相當于賄賂數額5倍的罰款。若收受財物不滿100萬韓元,則會被處以收受金額2倍至5倍的罰金。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該法案也適用于私立學校教師、司法系統員工、媒體人及其親屬,但不包括市民團體、律師、醫生、會計師。
韓聯社稱,作為“世界上史無前例的框架性反腐法案”,“金英蘭法”的直接適用對象多達300萬人,間接影響可能波及全體韓國人。
“擦邊球式”腐敗屢禁不止
今年4月27日,韓國前總理李完九在首爾辦公大樓前舉行卸任儀式,他雙眼含淚、面色凝重地向國民深鞠躬,為自己卷入官商貪腐案致歉。此時,距離他登上總理寶座只有短短70天。
然而,就在不久前的3月21日,這位“短命總理”還信誓旦旦地在同一地點發表“反腐宣言”,聲稱腐敗“為國家存亡敲響警鐘”,要不惜一切代價,根除各領域腐敗現象。
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韓國建筑公司京南企業前會長成完鐘不久前自殺,并在遺書中寫下了自己曾賄賂過的官員,李完九的名字赫然在列。韓國《東亞日報》透露,成完鐘曾在2013年后半年,用韓國流行功能飲料“維他500”包裝紙箱向李完九提供了3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7.1萬元)的政治獻金,作為“提前感謝”。
消息披露后,韓國社會為之嘩然。據“德國之聲”網站報道,成完鐘的名單有8名政客的名字,有理由假設這些人都在政府身居高位?!稏|亞日報》要求公布政治獻金的細節?!冻r日報》則刊發社論批評韓國領導人“缺乏最基本的誠實”,“韓國人不指望他們的政客是完美的,但他們希望看到至少最低水平的體面”。
正如美國“商業內參”網站所說,腐敗丑聞在韓國并不新鮮,因貪腐或濫用職權丑聞被迫下臺的不乏部長、總理級高官,就連位高權重的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和盧武鉉,也沒能逃過貪腐陰影。
2013年,韓國國民權益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公職人員行動綱領事例集》,通過“打擦邊球”行為牟取個人利益的公務員也不在少數。通過婚喪嫁娶等“人情往來”獲取巨額禮金成為既隱蔽又屢試不爽的手段。
據《朝鮮日報》報道,手握大權的公務員對相關企業而言堪稱“甲方中的甲方”,不僅可以對其處以數千萬甚至上億韓元的罰款,也掌握著吊銷營業執照、進行刑事處罰等“生死命脈”。因此,公務員發出的婚喪嫁娶邀請,就是相關企業必須執行的“繳款通知單”。
韓國《亞洲經濟》則補充道,除了公務員,韓國三星、LG等大企業的高管也能夠從配套企業那里拿到類似的人情禮金,以至于企業不得不制定嚴格規定,防止員工謀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