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公約》由序言及26條正文組成,具有法律約束力。 《公約》核心內容:確立應對氣候變化的最終目標,將大氣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
《公約》確立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和可持續發展原則;
《公約》明確發達國家應承擔率先減排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支持的義務以及承認發展中國家有消除貧困、發展經濟的優先需要。
2009年11月28日,位于波蘭的歐洲最大發電站貝烏哈圖夫發電站正在向空氣中排放溫室氣體。(新華社/路透)